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關于印發《2020年度“放管服”和“一件事一次辦”改革工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實施辦法》的通知
各市州行政審批服務局(政務服務中心):
《2020年度“放管服”和“一件事一次辦”改革工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實施辦法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
2020年4月8日
(此件依申請公開)
2020年度“放管服”和“一件事一次辦”
改革工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實施辦法
為深化我省“放管服”改革和“一件事一次辦”改革,全面提升行政效能,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根據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措施的通知》(湘政辦發〔2020〕7號)精神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評價對象
全省14個市州、122個縣市區。
二、評價內容
(一)持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情況
1.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。全面貫徹落實《2020年湖南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》,細化實化落地舉措,協同配合形成合力,創造并復制、推廣改革典型經驗。
2.落實重點改革任務創新突破。大力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重點督查行政許可清單、權責清單、中介服務事項清單、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等,以及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的覆蓋度、完備度及標準化、精細化程度等情況。
(二)深入推進“一件事一次辦”改革情況
1.推進“一件事一次辦”跨域通辦。對省政府發布的兩批200件“事”,全面實現縣域通辦、市域通辦。
2.推進“一件事一次辦”智能導辦。梳理已公布事項證照種類、場所性質、場地面積、區域環評、投資金額等情形和審批要求,形成智能式菜單,實現在線框選。迭代升級“一件事一次辦”平臺功能,智能生成辦事指南,明確辦事流程、辦事材料、辦理時限等基本要素和辦事材料提交方式,簡便操作。
3.建立健全“一件事一次辦”制度規范。開展“一件事一次辦”全流程辦理環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,建立“一件事一次辦”工作人員常態化培訓機制。
4.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管理。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管理,全面落實“三集中三到位”。加強鄉鎮(街道)便民服務中心和村(社區)便民服務站點建設,實現基層政務服務“一門式”全覆蓋,幫(代)辦服務全面推行。
5.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。全面梳理細化國務院試點領域政務公開事項,編制公布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;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本級政府及部門、鄉鎮(街道)信息,開設統一互動交流入口和在線辦事入口。
(三)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開展情況
1.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工作。推進省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一體化平臺市、縣、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四級全覆蓋;非涉密政務服務事項全面納入省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、辦理,網上政務服務辦理深度三級(含三級)以上事項比例達到70%以上;積極向國家平臺匯聚各類證照數據;大力提高網上辦結率。
2.政府網站、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工作。認真履行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集約整合、安全管理、考核評價和督查問責等監管職責,加強政府網站集約化試點工作建設。
3.“互聯網+監管”工作。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,及時總結相關經驗;全面、準確、及時向省級“互聯網+監管”系統匯聚本地區本部門監管數據;按要求完成國家“互聯網+監管”事項梳理任務。
(四)行政效能建設情況
1.行政效能電子監管。全面加強行政效能電子監管系統應用管理,推動部門、事項全覆蓋;全面、準確、及時匯聚本地區政務服務數據,實現應匯盡匯;有效控制辦件、咨詢件紅黃牌的產生,加強個案監管和追責問責,政務服務法定辦理時間和承諾辦理時間提速率穩步提升。
2.政務服務“好差評”制度建設及運用。推動“好差評”評價入口對層級、事項、服務和對象的線上線下全覆蓋,引導企業、群眾積極參與評價,并實時準確上傳數據。及時開展差評處置,做到差評件件有整改。將“好差評”情況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評估,提升政務服務效能。
3.12345政務服務客服號建設和“省長信箱”辦理。按要求對政務熱線進行整合,除因專業性強、咨詢服務量大確需保留的政務熱線外,其他政務熱線要實現“一號對外”;規范熱線運行,不斷提升12345熱線接聽和辦理能力。及時規范辦理“省長信箱”企業群眾來信,確保件件有落實。
(五)政務管理服務工作體制機制情況
1.建立健全運轉順暢的政務管理服務工作體制,完善組織機構、人員編制、責任體系。
2.及時總結報送本地政務管理服務工作特點、亮點,尤其是總結在持續深化“一件事一次辦”改革過程中的“土特產”、“一招鮮”。
三、評價方法
評價采用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,綜合相關情況確定市州、縣市區激勵名單。統籌采用各種評價方法,包括內容指標量化評估、經驗材料收集、集中推優、明察暗訪、日常臺賬考核、體驗式辦理、網上數據比對等,綜合運用省政府真抓實干大督查和營商環境評價相關結果。
四、工作程序和要求
(一)各市州、縣市區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和數據。對虛報、瞞報、偽造篡改相關數據的市州、縣市區,將取消年度評價資格。
(二)年底,根據評價標準,對各市州進行綜合排名。縣市區激勵名單由各市州負責推薦,省政務局進行評比核查。
(三)按照統一時間安排,根據排名情況,將擬激勵表揚市州、縣市區名單按程序報送省人民政府。
五、激勵措施
(一)通報表揚。提請省人民政府對政務管理服務工作綜合排名靠前的市州、縣市區進行通報表揚。
(二)資金獎勵。對獲得省人民政府通報表揚的4個市州、10個縣市區按規定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獎勵。
(三)經驗推介。對有關典型經驗、先進做法在全省范圍內優先進行推介和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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